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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真的是非常的不開心
尤其是今天早上

事由來源~
話說我弟在8/10騎車騎入一個小巷子
以為前方的小姐要向前走
當我弟經過的時候
這位小姐突然從我弟車子旁邊的排氣管撞上去
我弟不知道發生什麼
下車看了這位小姐是怎麼了
這位小姐要找媽媽來接她去附近的宏仁醫院
當下雙方都以為是小事
也沒叫警察來做筆錄
我弟陪小姐及小姐的媽媽去醫院
照了x光
我弟也付了醫藥費
還主動留電話給對方
以為就沒事了
誰知道一個禮拜後
那位小姐(也就是林小姐)的媽媽突然打來
說我弟撞她女兒
現在她女兒的傷勢愈來愈嚴重
要我們付醫藥費
一開始我以為我們理虧
所以我陪我弟去警察局詢問
因為我弟出事的地方剛好有住宅區的攝影機
可是因為是私人的
所以對方不給調來看
我跟我弟吃了閉門羮
警察建議我們去調解委員會找律師幫我們調解
在我們詢問律師後
律師建議我們雙方來委員會調解
昨天跟林太太約好8/23早上8:30門口

今天一大早我跟弟弟、baby在那裡足足等了半小時
對方還一副我遲到又怎麼樣
態度很惡劣
更可惡的是什麼都是我弟的錯
還口口聲聲說是我弟撞她女兒
看我們要給多少誠意
什麼叫多少誠意!
錯也並不全在我們身上啊~
後來林小姐(一副就是事先被媽媽洗腦過的面子)
說醫藥費:1500+請假薪資2000+上班計程車費5000
最後還要一個精神賠償
真的是十足的惡劣
我告訴林小姐沒辦法全額賠償
畢竟不全是我們的錯
我們也全然沒有不處理的態度
林太太跟林先生一直罵我態度很差
還說我們就是沒誠意處理事情
那副嘴臉真的是令人火冒三丈!
還一直說自己很明理絕對沒有要什麼錢啦
但是態度就是一副不給錢就是告我們
後來我問林小姐要多少精神賠償
林小姐一開口就是5000
是用搶的比較快嗎!?
最後調解委員會裡的好好先生終於也生氣了
還罵他們怎麼做人家父母的
沒有人這樣的~怎麼給小孩做榜樣的啊!
看來不是只有我們這邊的人認為他們很不合理要求
大家也全都看的出來
離開委員會是早上十一點~

中午林太太跑去派出所要警察打給我們
要我們再去看錄影帶
結果一去林太太又不見了
原來是要警察找我們
再叫警察給她一個交代
後來管理員說帶子已經銷毀了!
太好了!
這下沒有警察備案也沒有交通事故單也沒有錄影帶
警察也說這種案子是告不起刑事訴訟
就算告民事訴訟也是各說各話
他們憑什麼說是我們的錯!
這個社會的不景氣真的讓這種不要臉又不明理的人
愈來愈多!
真是深深覺得他們沒救了!
看他們怎麼告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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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naba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